存出保证金是流动资产么?
存出保证金属于流动资产,存出保证金指企业对外存出的保证金或押金。对存入的保证金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对存出的保证金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
保证金,指当事人在合同(或协议)的签订或履行过程中,为担保合同的履行,由一方当事人按照约定向对方当事人交付的一定数额、由对方当事人暂时保管的、可返还的一笔款项。保证金一般具有保证合同履行的作用,当事人交付保证金之后,如不完全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的,将丧失所交付的保证金;接受保证金的一方,如果非违约方,依据合同约定则可保持保证金。保证金的支付可以是一方,也可以是双方,是依据合同的约定而为。保证金与预付款不同,保证金往往与主给付义务无关,是为担保一方当事人的利益所设定的;而支付预付款是为履行主给付义务所为,是一种支付手段、为债的履行作准备。
预付款是根据合同规定,在发包人支付工程款之前,承包人预先支付给发包方的工程款。一般可参照履约保证金的支付办法执行。由于承包方提前支付的是工程款,因而可对承包方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法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同时约定对方不履行合同时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可要求对方赔偿全部价款及利息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