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投资需要折旧吗?
土建投资,这个概念好像有点模糊啊! 是不是指房屋建筑物(即固定资产)的投资? 如果是的话,那么房屋建筑物的价值是不是包含了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呢? 因为土地是不可移动的,属于资产中的无形资产,一般通过租赁方式获取;如果包含了对土地的长期使用权,那么这一部分应该计入到固定资产原值,计提折旧,随着建筑物价值的转移而转移给产品成本中去,不过由于土地使用期限一般较长,折旧采用直线法计提,计提年限较长时间,对成本的影响不是很大。当然,这样处理和房地产企业的会计处理方式一致了,其实有些不恰当——房地产企业开发产品过程中其实并没有真正形成“固定资产”!他们开发的每一个项目都是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核算的,其“固定资产”只不过是待售房产,与在建工程无关吧!(至少我没听说过哪个房地产公司有把“在建工程”结转到“固定资产”的说法……)
另外,对于独立的大型工业项目来说,其厂房的建设过程也和房地产企业差不多,前期是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完工后结转入固定资产科目,并且按照规定计提折旧。 所以,我觉得楼主可能是想把建设项目中各种费用的支出都计入到这个“土建投资”里,不过按照我的理解,这些费用既然已经发生了,不管是计入到什么科目,最终都是要计入到产品成本(或者主营业务成本)里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