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保障房多少年后?
2016-3 《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出台,明确共有产权房性质为普通商品住房,并首次明确了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的门槛,同时规定,申请人家庭申请的, 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申请人户籍在本市或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且在本市无房产、且无在京房屋登记备案的信息;单身人士提出申请的,未婚人员年满30周岁。
2017年5月24日, 《关于加快完善我市住房保障体系的指导意见》发布。《意见》提出,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以公租房和限价房为基础、以共有产权房为代表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 “93号”文件对北京房地产调控起了关键作用。
目前,在北京购买普通商品房贷款首付已降至35%,但共有产权房仍然维持原价的80%。 据称,“93号”文出台后,市场马上做出反应。以一套500万元的房源为例,原来首付要110万元,现在只需93万元,购房者只需3年的月供便可省下近100万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后满五年的,可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应按照正常市场价进行买卖,政府可保留优先回购的权利。
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满两年的,但未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满五年的,通过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后可以变更房屋性质,取得完全产权后可以按照商品房进行上市出售。按照房屋产权证登记日期前缴纳价款和房屋产权证登记日期之后缴纳价款分段计算。
购买限价商品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后满五年的,可按届时市场价格进行转让。在按规定转为商品房之前,不得变更为商品房性质。
限价商品住房购房人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未满五年,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可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回购时同地段、同类型普通商品住房价格进行重新评估后确定;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满五年,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经审核后允许按市场价进行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