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会涉及哪些税?
我们公司是生产型企业,注册地在苏州工业园区,现总部在上海浦东。2016年4月搬迁到苏州,将原厂房租赁给上海某一进出口企业做仓库使用,双方签订有租赁合同并已办理相关税务登记。现在想要变更租赁合同的地址,问下需要带什么过去呢?还有是不是要交一定的税费啊什么的!!(因为之前听别人说只要不改变场地是不需要缴纳税的)!急求解!!谢谢啦~ 答复: 谢邀~ 搬厂是否涉及纳税取决于新、旧地址经营是否符合独立核算原则,如符合则应办理变更手续,否则属于违法经营,相关费用可能会由税务部门予以核定征收。
一、先明确一个概念——什么是独立核算 从财务制度上来讲,企业分为主管机构和所属机构。主管机构是指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单独计算利润或亏损,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经营成果的企业。所属机构是指虽设置会计账簿但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收入与支出在报告期内全部或部分并入主管机构一并核算的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以及工厂车间、分店、分部或其他业务部门等。
从税收上来看,实行独立核算,既是纳税人取得营业执照后需履行的资质条件,也是税务机关对其征税的主要依据之一。企业发生搬厂行为时,原则上应将新地址作为新设机构办理税务登记,老地址作为所属机构办理税务登记,从而实现独立核算。但如果新老两个地点实际上为同一地址,则不宜简单认定其中一个为所属机构,另一个为新设机构以区分税源,这样操作有可能被税务机关认定为违反《个体工商户条例》而增加税收负担。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会被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改制,即经有关机关批准迁移企业住所或改变生产经营场所的,应当申请注销原登记的经营场所的营业房租赁手续,重新签定租货协议,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同时向税务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二、怎么判断新、旧地址是否独立核算? 通常来说,判断企业的设立场所是否实际分开,可从以下方面考虑:
(一)是否有独立的银行账户;
(二)是否具有独立的材料采购、产品销售及财务核算体系;
(三)是否拥有独立的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基金缴拨与支付系统;
(四)是否为投资者提供投资回报;
(五)是否存在关联交易。 如果上述两个方面均能体现企业的不同,则可以分别核算,办理新的税务登记。但若确实无法体现地址的不同,则不能单独认定其中一个作为企业所属机构,另一个为企业新设机构来划分税源,此时应进行改制。当然,实践中由于存在诸多特殊情形,往往还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需要提醒的是,无论是新办企业还是迁址企业,办理税务登记时须出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提交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