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会涉及哪些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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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是生产型企业,注册地在苏州工业园区,现总部在上海浦东。2016年4月搬迁到苏州,将原厂房租赁给上海某一进出口企业做仓库使用,双方签订有租赁合同并已办理相关税务登记。现在想要变更租赁合同的地址,问下需要带什么过去呢?还有是不是要交一定的税费啊什么的!!(因为之前听别人说只要不改变场地是不需要缴纳税的)!急求解!!谢谢啦~ 答复: 谢邀~ 搬厂是否涉及纳税取决于新、旧地址经营是否符合独立核算原则,如符合则应办理变更手续,否则属于违法经营,相关费用可能会由税务部门予以核定征收。

一、先明确一个概念——什么是独立核算 从财务制度上来讲,企业分为主管机构和所属机构。主管机构是指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单独计算利润或亏损,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经营成果的企业。所属机构是指虽设置会计账簿但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收入与支出在报告期内全部或部分并入主管机构一并核算的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以及工厂车间、分店、分部或其他业务部门等。

从税收上来看,实行独立核算,既是纳税人取得营业执照后需履行的资质条件,也是税务机关对其征税的主要依据之一。企业发生搬厂行为时,原则上应将新地址作为新设机构办理税务登记,老地址作为所属机构办理税务登记,从而实现独立核算。但如果新老两个地点实际上为同一地址,则不宜简单认定其中一个为所属机构,另一个为新设机构以区分税源,这样操作有可能被税务机关认定为违反《个体工商户条例》而增加税收负担。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会被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改制,即经有关机关批准迁移企业住所或改变生产经营场所的,应当申请注销原登记的经营场所的营业房租赁手续,重新签定租货协议,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同时向税务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二、怎么判断新、旧地址是否独立核算? 通常来说,判断企业的设立场所是否实际分开,可从以下方面考虑:

(一)是否有独立的银行账户;

(二)是否具有独立的材料采购、产品销售及财务核算体系;

(三)是否拥有独立的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基金缴拨与支付系统;

(四)是否为投资者提供投资回报;

(五)是否存在关联交易。 如果上述两个方面均能体现企业的不同,则可以分别核算,办理新的税务登记。但若确实无法体现地址的不同,则不能单独认定其中一个作为企业所属机构,另一个为企业新设机构来划分税源,此时应进行改制。当然,实践中由于存在诸多特殊情形,往往还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需要提醒的是,无论是新办企业还是迁址企业,办理税务登记时须出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提交复印件。

郁万东郁万东优质答主

生产企业主要涉及的税有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等,下面做个简要介绍。

增值税:属于商品税,主要针对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服务、进口货物。采取价外税的计算方法(不参与企业成本费用核算),有适用13%或17%税率(或6%、11%的低税率),计税方法采用购进扣税法,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消费税:属于商品税,和增值税一样也是价内税(计入企业生产成本),主要针对烟、酒、高档化妆品等14类应税消费品征收,采取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的复合税率,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企业所得税:属于所得税,针对企业利润(应纳税所得额),有25%、20%、15%的税率,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房产税:主要针对生产经营用房的房产原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的有1.2%的税率;从租计征的有12%(个人出租有4%的优惠税率)的税率,应纳税额=房产原值或租金收入*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针对占用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采用有幅度的地区差别定额税率,应纳税额=占用土地面积*单位税额。

印花税: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的合同、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等凭证征收的一种税。属于财产税类,也是行为税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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