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行业找钱吗?
我国是一个生产消费的大国,同时也是一个负债消费的大国,从衣食住行任何一个方面来看,都可以看到贷款的痕迹。中国居民消费过程中,有40%是通过借贷实现的,有15%是靠借贷过日子的,还有10%是依靠债务经营产业或是搞更大的投资的。据统计中国个人的负债额度已经达到了70000亿元,即使按此数目折合成美元,也是一笔惊人的数字。
时下,在中国年轻人之中流传着这样一句时髦的话语:“今天你借债消费,明天你子孙还钱”!时下年轻人消费的理念就是透支未来,提前享受,在消费过程中享受“贷款消费”带来的好处,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购买更多的东西,获得更多的享受。这是一种不成熟,没有责任感的表现。
贷款消费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可以加速经济发展,增快消费增长。但当使用不当的话,则可能造成两败俱伤的恶果。从当前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发展贷款消费一方面要与加快国民经济增长相匹配,另一方面又要与人们实际消费水平相适应;既不要过热,也不要过冷。从改革后的住房制度来看,福利分房已经不复存在,住房商品化、房地产金融化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
在住房商品化的进程中,购房贷款政策则起到了一种引导消费、优化结构的重大作用。但发展贷款消费,在繁荣经济这一面,同时又暗藏陷阱和风险,在金融系统,特别是银行业中潜伏着种种危机,如果不引以为戒,则后患无穷。
我国经济体制正在走向市场经济,与之相适应,金融体制也必将走向完善。与此同时,国外众多的银行争相进入我国金融市场,他们在金融服务上推陈出新,在金融工具的开发和设计上别具一格,与其发达的高科技相适应。相比之下我国的金融服务落后多于超前,而且传统的金融工具占据大部分市场份额,新的金融业务比重较少。当前发展贷款消费,既是扩大国内需求,刺激国民经济增长的一种方式,也是金融改革过程中一项势在必行的制度移植。
为此我国从1998年起专门颁布了《个人债务法》。以法律的形式为我国的贷款消费订明了操作程序,明确担保形式,提供法律保护。其基本原则是:国家鼓励,银行经营,个人使用,法津保护,政府监管。
但是在中国,一个真正完善的债务法至今仍未形成。没有完善的债务法,就无法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而且现在国际上通行的《消费者债务公约法》也没有在中国实行。
正是这样的国内法律环境的不完善,加上有些银行营销人员的不了解、不懂得、不注意,才使大量的资产面临风险。这种风险在国内外金融风暴的冲击下,会迅速转嫁给银行的。在现有的法律条件下,我国各银行应加紧推出贷款消费的战略,并且在推行中注意避免国外出现的误区和我国存在的问题。正确处理好企业发展与不断改善人民生活,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