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每月可以汇出多少外汇?
这个问题问的有点意思,每天无数的企业和个人在跨境汇款,每天都有人咨询我们怎样能够实现合法的外汇收入和支出。 实际上,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三十二条之规定,每个公民每年都可以购买不等金额的外汇(具体限额各币种有所不同),这些外汇可以通过银行兑换成外币现钞提出现金或汇出境外;同样,企业也可以从境外获得等值于人民币的资金,只不过需要事先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批准文件后方可执行。但无论对个人还是对企业而言,直接向外汇管理部门申请资金是较为繁琐的过程且未必能获取通过,因此多数情况是采用其他方式实现海外资产的配置及资金入境。
目前常见的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第一、通过在国内银行开立账户,把资金转入该账户下,然后委托外汇管理公司向境外机构汇款,此类方法方便快捷,但可能存在一定风险,而且无法规避外汇监管; 第二、将资金汇入国内个人名下,然后再通过个人名义电汇至香港公司账户; 第三、将资金调来国内,以租赁设备或其它名义转入,再在香港公司账户做账。 当然还有其它一些方法,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运用。
以上方式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都必须通过境内主体先行接收资金,然后在通过某种方式(或者同时结合以上几种方法)将资金调转至境外。所以只要能够解决境内收汇问题,就已经成功了一大半了!!! 接下来,关键就在于如何能在不违反外汇限制的情况下让境外资金顺利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