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如何分类改革?
从企业属性上来分,国有企业可以分类为商业类和公益类; 从行业领域区分,则可以分为制造业、交通运输业、金融业等行业。 还可以根据国资监管的要求,分为监管型和国资运营型。 但这些都不可能成为改革的依据。 最合理的划分方法是基于市场化原则和现代企业理论,把企业分为三类: 第一类,充分市场竞争领域的企业。这些企业的业务和产品完全或大部分进入市场,通过市场配置资源,国企的资本金全部或绝大部分来自社会,并且完全或大部分按照市场原则进行运作,属于这类的企业就应该按市场经济的要求和公司法的精神来进行改造和重建。
第二类,自然垄断型企业。这部分企业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一般通过政府授权给企业来经营,由于存在自然垄断的特征,所以不适合完全的市场竞争。这类企业通常由国家控股并拥有绝对控股权,但国家并不直接参与企业经营,而是委托专业管理团队进行管理,国家的股比也不固定不变。当然,这些企业也要遵循等价交换和市场原则进行运行。
第三类,带有福利性和公益性特征的企业。这一类企业一般处于基础产业或社会公共服务领域,产品不具备或很少具备市场性,盈利水平很低甚至经常发生亏损。这类企业由国有独资改为国有控股后,也可以采用激励约束机制和市场化手段提高效率。 当然,在现实工作中,三种类型的企业不是截然分开的,往往是一类企业中包含有另一类乃至几类企业的内容,对此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在国企改革中还需要注意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改革与稳定的关系。任何一项改革都是在一定条件下的应变举措。只有在保持基本稳定的条件下才能稳步推进改革,否则就会事与愿违。在启动改革时要慎重,改什么、怎么办都应该充分研究、慎之又慎。
二是改革与发展的关系。没有发展的改革是停滞的改革,失去意义的改革。应该用发展的眼光看改革,用改革的办法促发展。只有发展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
三是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在现实中,政府和市场常常很难分辨。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明确边界,即什么是市场能做的、政府不能做的,哪些是由政府做、市场无能为力的情况。只有界定了这种边界,改革才能顺利推进且行之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