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企业谁审批?

崔研崔研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我们这里高压(10KV)新装用户,报装容量50KVA,供电部门审批通过后发给《用电方案通知书》,然后用户与供电部门签订《供用电合同》; 其中《用电方案通知书》中包含有如下内容: 第一章、基本资料 第二章、用电负荷情况 第三章、电源进线方式 第四章、变电所(配电站)位置及容量 第五章、线路走向及参数 第六章、计算书 一、设计原则 二、电压等级 三、供电线路 四、变压器选择 五、无功补偿装置 六、计量装置 七、监控系统 八、安全措施 九、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十、建设工期 在第一章“基本资料”中明确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1.建设单位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新建项目需要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复印件。

在第六章“计算书”之“三、变压器选择”中明确规定: “低压侧总容量=1.732IUe^2P/cosφ 式中,Iu——计算负载电流,A; P——计算负载功率,KW; cosφ——计算负载功率因数。 如果你的计算结果是小于等于该公式的,即可满足要求! 至于你所提到的“请问这种电力设备资质怎么办理啊?是找省电力公司还是市电力公司啊?具体流程是什么啊?” 我的建议是:你可直接向当地供电部门咨询,因为各地供电部门对配电企业建立标准不一样,我们这里是要求必须达到行业规定的“三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标准才能给送电。

张艳茗张艳茗优质答主

地方投资主管部门是实施核准管理的机关,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110(66)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的电网项目核准工作。各级电网项目履行相应的核准程序,其中110千伏及以下电网项目由地方核准,核准权限不得下放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投资主管部门。各级地方相关核准部门对电网规划和电网规划项目库应予重视,对未列入规划项目库的项目,相关部门应要求电网企业履行有关论证程序。在项目获得核准批复意见之前,电网企业应不得开工建设,但可以开展勘测选址、列入批次核准计划等前期工作。

目前,为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电网业务,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研究制定了《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研究制定《增量配电区域和配电网价格管理办法》,将对配电网企业(包括增(配)电网区域的配电企业)的准入和退出、增量配电区域确定、配电网价格核定等机制作出规定。

配电网包括增量配电网及原有存量配电网,存量配电网的实际运营仍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我来回答
请发表正能量的言论,文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