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汇机构有哪些?
目前,我国从事外汇投资管理业务的金融机构主要有: 1、商业银行 银行作为最传统的金融企业,不仅具有金融企业的一切特点,而且拥有客户群体大,业务渠道丰富等优势,因此是开展FDI业务的主要力量。 目前国内已开业的商业银行均可直接经营外币业务,包括对外汇款、进口开证、出口托收、国际汇兑等基础外汇业务及离岸银行业务(在离岸金融业务区内设立的银行分支机构);部分银行还可办理衍生品交易,即利率互换、货币互换、远期汇率互换以及含权债券的交易与兑换业务等。但商业银行目前不得融资融券或证券化业务。 2010年4月,中国银监会出台《个人理财业务管理办法》,对银行的业务范围作出了具体规定: “商业银行应当全面评估客户的信用状况和风险承受能力,根据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金融需求及金融资产状况,将其分为稳健型、平衡型、进取型3类,并确定每一类的客户群体,实施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营销策略”。
2、基金公司 根据现有的监管框架,所有依法设立并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基金管理公司都可以开展QDII业务。但是,目前国内的基金管理公司都尚未真正参与过QDII业务,因为到目前为止,中国的公募基金尚没有一次成功出海的投资案例。可以预见,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推进和中国金融开放程度的加深,本土基金的海外投资将逐渐展开。
3、保险公司 按照我国的法律法规,只有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一家保险公司有资格申请QDII额度。目前,该额度已经下拨至各家保险公司。 不过,由于国内寿险公司和个人养老金账户还没有开通境外投资通道,所以暂时不能进行境外投资。而健康险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对境外市场有一定的投资需求,但由于资金规模限制,只能少量投资。
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家管理外汇的主管机关,在全国各地设有分支机构,统称外汇管理局,具体负责本地区国际收支申报、个人结汇、售汇、境内个人经常项目下的购汇管理、经常项目的售汇管理、境内居民个人外汇管理等经常项目的管理和资本项目的管理工作,如近期正在紧锣密鼓开展的银行外汇业务经营考核、外汇外债管理、出口核销管理。
专业银行、中国银行是经营外汇业务的主要机构,负责办理国际结算,在国外和港澳地区设有机构、代表处或代理行。专业银行的其他3家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也有经人民银行批准的部分外汇业务经营权。
1984年5月之前,中国长期实行的是中国人民银行兼管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体制即外汇银行体制。从1984年5月起,中国开始进行金融体制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将中国银行从中国人民银行中分离出来,专门经营外汇业务,而中国人民银行专司中央银行职能,主要任务是管理和调节国内的金融货币。
国家外汇管理局(简称国家外汇局)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委员会(简称外汇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的关系为:
外汇管理委员会是国家对外汇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决策机关,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令,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外汇管理工作制定政策、作出规划和计划,统一部署全国的外汇管理工作。外汇管理委员会由有关经济主管部门负责人、主要专业银行负责人和中国银行负责人等组成。
国家外汇局是外汇管理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和组织协调机构,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设综合司、经常项目管理司、资本项目管理司、储备管理司、统计司、内部审计司、人事司以及中央外汇业务管理处等职能机构。国家外汇管理局与中国人民银行的关系是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是在中国人民银行领导下集中统一管理全国外汇的职能部门,并依法管理货物进出口、国际服务贸易和利用外资等各类涉及外汇管理的经济活动。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工作需要在全国有关省市设有省级地方分局,以及经授权的支局等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