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公积金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政策性的住房贷款,是住房公积金使用的中心内容,是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核心。它与商业贷款相比具有利率低、期限长、还款方式活、担保方式灵等特点。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形成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储存余额,在其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时,就可以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数额不得超过其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储存余额的一定倍数,个人申请贷款不足以支付购房、建房所需费用时,可同时申请商业性贷款,实行组合贷款。
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有效文件和证明:
1、 购房、建房或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及其相关材料(包括建造、大修住房批准文件和工程预算表等)。
2、首付款证明。
3、单位出具的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汇交证明。
4、身份证和户口簿或其它有效居留证件。
5、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接到贷款申请及其有效文件和证明后,按如下程序办理贷款手续:
1、及时审核申请人的申请和有效文件及证明,审查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汇交及个人帐户储存余额情况,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授权的管理部门批准后,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需要调查核实的,可延长7日决定时限。
2、凡经审批准予贷款的,应及时与申请人和担保人及受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发放和贷款担保手续。
3、申请人办妥担保手续后,与受托银行签订借据。受托银行并办理贷款发放手续,将所贷金额划入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帐户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