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亵儿童怎么鉴定?
一、《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处,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多人的,根据情节轻重,可分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侮辱罪】【侮辱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它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侮辱妇女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之一 【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四、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性侵未成年女孩犯罪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法发〔2013〕98号)
五、《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意见》法释〔2013〕17号 为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根据刑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意见。 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是指行为人以暴力、胁迫、下药昏迷、利用未成年女性自卑心理等使未成年女生遭受性侵犯的违法行为。
六、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百六十一条 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中遇到涉及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应当随时对受害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