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证监局有几个?
中国现行的监管架构是,中央设立证券期货监管部门—证监会,地方设立金融监督管理局(或金融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地市的设立正县级的证券期货专门机构—证券公司(或证监办公室),乡镇一级没有设立证券管理部门。 在现有体制下,各地证券监管部门虽然名称不一,有的是“办公室”,但实际都是正县级单位,其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既不是当地的工商局或者科技局,也不是当地的人民银行,而是直接隶属于中国证监会。如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省内企业法人登记、变更、注销等,而河北省证券监督管理局(现为河北省工商局证券期货监督管理处)则负责对全省范围内证券市场进行监督管理;又如黑龙江省科技厅拥有对全省科技成果进行评审的权力,而黑龙江省证券监督管理局(现为黑龙江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同样拥有对上市公司资格进行审核的权力。
为了便于对证券市场的统一监管和执法打击证券违法活动,一些省市成立了跨行业的联合委员会(如工商和税务联合),但这种跨行业联合的形式并未扩展到所有部门,而且也没有形成制度。目前,在证券领域尚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跨行业、跨部门的综合管理监督部门。 由于现有法律赋予中国证券监管机构的职能主要是基于事后规范和查处,因此对于证券市场的运行缺乏事前和事中有效的监控手段。这种监管理念上的不足使我国的证券监管体制存在一定的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