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几个月就没事了?
“前三个月”和“后三个月”是传统上认为的危险期,其实整个妊娠期都有潜在的危险因素。 一般来讲,在备孕阶段,如果身体健康,没有孕期用药的指征,那么,孕前3个月服药对胎儿的影响几乎为零;如果有用药需要,医生也会权衡利弊之后选择对胎儿影响最小的药物,同时减少用药剂量和缩短疗程。 而在孕中晚期(孕20周后)发现的畸形,大多数与胚胎发育有关,包括染色体异常、遗传基因突变和胎儿宫内感染等,这些可能与妊娠早期服用药物相关,但也可能毫无关系。所以不能笼统地说哪些药“孕期禁用”或“慎用”。
如果必须使用这些药物,医生会在严格掌握适应症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药物的使用剂量并避免长期使用,同时密切监测孕妇及胎儿情况。 例如,患有妊娠剧吐的女性,需要补充营养物质和液体的前提下,可使用维生素B6止呕,但剂量需要严格控制;对于持续呕吐不能进食者,必要时可以使用胰岛素控制血糖在正常范围内,以防酮症酸中毒。上述处理措施并不会增加胎儿畸形的发生风险。 当然,除了药物治疗,我们还可以采用其他方法来缓解妊娠剧吐的症状,如使用镇静剂帮助睡眠,刺激胃液分泌的药物增强食欲,以及静脉营养支持等。
总之,只有当出现明显不适症状,并且经药物治疗后仍无改善时,才可能需要采取上述措施。此时,医生会根据药物的毒性和患者个体差异决定先停药还是逐渐减量直至停药。 对于特殊情况下使用的激素类避孕药和前列腺素类药物,虽然可能导致胎儿畸形,但是,一旦发生流产,对母体损伤也非常大,需要积极治疗。一般情况下,先明确病因,清除可能的致病因素后再考虑怀孕,才能将风险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