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农行可以落户吗?
这个政策是2015年发布的,现在已经基本失效了。 但我们可以研究一下,看为什么失效,以及什么性质的单位还可以采用这种方法落户上海。 先看看政策原文(到2016年底的政策) 重点内容就是:
1. 这是一种人才引进落户的方式;
2. 满足条件的情况下,直接办理落户手续;
3. 没有积分、居住证、职称的要求;
4. 只需要7个人社保缴纳记录和劳动合同;
5. 银行这种企业属于“单位聘用本市户籍人员从事技术工种”,应该属于人社局管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职业资格证范围;
6. 这类证书应该是全国通用的。 (后面有解释) 现在我们看看为什么失效了。 我们来想象一个操作场景,比如A在上海某个区有房子,B是在上海的某家银行的员工,符合要求,那么B就可以通过A的户口把户口落在A房子的地址上。 但是现在情况变了,如果C是在上海的某家银行的员工,同样符合要求,那么C也可以通过A的户口把户口落在A房子的址。
因为C跟B不在同一个工作单位,所以之前那个操作方案就行不通了,也就是需要补充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聘用)合同等,同时还需要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等材料。 也就是说,这种情况就涉及到户口挂靠的问题了,而这个问题早在2013年就明确了,是不能走人才引进落户上海的。 所以这种操作方式就失效了。
但是,我在这里要特别说明的是,这种引进落户的模式确实是有效的,只是不能以“引进人才”的名义操作而已。 其实,在现有的落户政策里,这种通过就业落户的方式本来就是可行的,只是不需要“居住证积分”、“上海市居住证”、“职称”这些条件罢了。
以上海为例,可以通过单位集体办理落户,只需要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学历鉴定报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工资流水证明、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等相关材料。 只是这种落户方式比较慢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