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债券是流动资产吗?
债券是债务人(政府、企业等)为筹集资金而向投资人(公民、机构等)出具的债务凭证,具有严格的时间和约定利息,到期还本付息。按债券偿还期的实际长短,一般将债券分为短期债券、中期债券和长期债券。短期债券是指偿还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债券,主要有3个月、6个月、9个月等短期抵押银行抵押放款、周转贷款、票据贴现、商业本票以及国库券、可转让大额存单等。
中期债券是指偿还期限在1年以上5年以下的债券。如1年以上5年以下的贷款,企业发行的5年以下债券,抵押贷款、投资信托存款等。长期债券是偿还期限在5年以上的债券,如5年以上贷款,长期国债、企业发行的长期债券等。
根据债券的性质的不同,又可将债券分为抵押债券(以抵押品为质量的债券)、信用债券(以发行者信誉建立的债券)、保障债券(以保险保障还本付息的债券)。如政府债券、银行储蓄券、企业债券等统称为抵押债券;公司票券、银行券、国库券、大额可转让存单等称为信用债券;人寿保险单、年金、养老金等称为保障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