溢价转让股份如何做账?
1、股东以非货币出资,评估值和入账价值不一致的; (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出资财产进行合理计量并确认其入账价值;
(二)若发生增值的,应确认资本公积; (三)若发生减值等,应调整资本公积。
2、股东增资时,实际到位金额大于注册资本金的; (一)收到投资人投入资金的账务处理 (二)投资人交付的投资资产,应当按照投资资产账面价值与出资方的公允价值的差额计算应确认的非现金资产的资本公积。 (三)注册资本金与实际到位资金之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未完全出资的股权转让的 (一)收到投资者投入的资金,并根据合同约定确认为相关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二)合同没有约定或无法明确区分相应投资和借款的,应当区分是否具有合理理由予以分清;无法区分的,该部分款项作为借款处理。
(三)取得股权转让收入时,应冲减相关资产的成本及相应的负债,并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