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可以境内投资吗?
当然可以,且途径多样 外商直接投资(FDI),即我们常说的“外资”,是指外国投资者或境外公民企业通过一定方式在中国境内直接投资,可参与的形式包括:
1.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2.设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3.设立外商独资企业;
4.购买境内外的企业股权和资产;
5.购买上市公司股票;
6.其他形式的投资,如跨境创业投资等。 除了以上形式的外资,还有一类外资我们经常听到但很少关注,就是 外商投资性公司(QFLP)。
QFLP是英文Qualified Foreign Limited Partnership的简称,是指符合一定条件的境外机构和个人以股权投资为主要目的,在境内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目前国内对QFLP的政策支持主要集中在试点阶段,尚未进行全国性的推广。目前在全国各地方层面试点的QFLP项目主要有北京、上海、天津、苏州、厦门等地,各地政策有差异,具体条件请参考当地政策规定。 QFLP的特点在于其公司形态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这一方面与外资企业相同,便于境外人士了解并控制其投资的收益。
同时因为QFLP属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公司,所以也适用于《公司法》《证券法》等的约束,其资金进退自由度比外资企业要高不少,也更符合国际市场上的交易习惯。 但正因为如此,对于拟设立QFLP项目的投资者来说,需要更加重视事前规划和顶层设计,做好相关制度的安排,这样才能更好地实现资本设置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