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点推荐卡怎么做?
旅游目的地营销推广中的“景点”可以指: 1、已经开发的旅游景区(点),比如5A景区等,或者4A景区;甚至一些2008年前评上的省级旅游度假区/县级风景名胜区等; 这种一般要开发有门票了,所以可以认为是旅游度假产品。因为每个城市可能都有很多,所以不能直接以城市来定义“景点”。但每个区域可选择的旅游度假产品是有数量限制的,一般来说游客只会记住最特别的那几个。所以,只要你的产品足够突出,一样可以获得消费者的关注。而且,随着人们对生活品质的要求越来越高后,人们选择旅游度假产品也越来越挑剔和理性。
因此,除了宣传产品本身的特点外,还要做好产品的销售工作!让游客买得到,才能形成消费。目前比较流行的分销模式就是利用互联网技术,结合微信、微博等社交工具进行分销裂变!如果能在旅游旺季前做好预售工作就最好啦~当然,这个对旅游企业来说是个大挑战哟! 2、尚未开发或刚开发的旅游资源,包括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等。还有一些是历史文化资源丰富的地区,还没有很好的整合起来做旅游项目的。 这些一般是没有门票的,或者是低票价。对于这类资源,在营销中要注意,虽然未开发,但是也要做好规划,不然很容易浪费资源哈~
总的来说呢,不管是已开发还是待开发的旅游资源,都是需要进行市场营销策划的。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某些旅游区没有门票,但是却有交通费,这种情况该怎么算呢? 其实严格意义上来讲,这不算真正意义上的景区门票哦~只是当地旅行社与政府联合推出的一种优惠促销套餐而已嘛~(嘻嘻嘻……反正我是这么认为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