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汇丰珠宝老总是谁?
一个傻逼领导的自白 我是孙建,女,42岁,汉族,初中文化,原籍浙江萧山。我1996年应聘进入中国工商银行,2004年调到交通银行工作至今,任职交行太平洋信用卡中心副总经理。 我和汇丰的“不解之缘”还得从2008年那次事件说起……
那是一个春寒料峭的日子,我作为工行的部门经理,正在办公室里埋头起草一份文件,桌上摆着刚从打印机里打印出来的样稿,我一边浏览一边修改,正全神贯注之时,突然几页纸飞旋而过落在地上,我忙弯腰捡起,待我定睛再看的时候,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只见纸上印有红色的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3号”。这份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金融机构大额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赫然在列!
我顿时脑子一片空白,飞快地拨通了我所在支行行长的电话:“张行长,快上网查阅一下最新的人行公告!” “什么?新的《大额交易报告办法》已经发布了?!”电话那边传来惊讶的声音。 “是的,我行正在研究上报方案,请快安排!”我说。 “好的,我们马上动手。”电话那边回复。
我再次俯身查看地上的纸张,心中盘算起来——这份新出台的《大额交易报告办法》要求对单笔或当日累计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交易进行申报,由金融同业机构报给人民银行和外汇局。也就是说今后无论银行还是企业和个人只要发生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资金往来就必须向监管机构备案。
此前虽然也有类似规定,但执行得并不严格,大多企业都认为贷款金额达到一定数量才需要报备,而本次新政明显扩大了金融机构的报送义务。一旦泄露,企业将承担巨额罚款甚至刑事责任;如果涉及个人账户,可能还会牵连到家人。
考虑到此,我决定先下手为强,立即召集有关部门进行研究,制定出应对方案,并亲自起草了《关于贯彻执行的实施意见》,提出五项措施包括加强业务审核、加强内部管理、加强系统建设等等以便有效落实人行和新规要求。
第二天上午我刚刚踏入办公大楼就听到楼里广播响起:“请各部门迅速贯彻落实总行通知要求,于今天下午1点前提交实施方案至总行营业部……”原来我的意见书不到两小时就通过电子公文传到了全国各个分支机构。
晚上回家的路上我一直在想,作为一个中年职业妇女,我有自己的事业,我靠我自己的努力得到人们的尊重,我为银行的合规制度作出贡献,我应该很满足了吧。可是为什么当我想到我的老公和孩子时却那么惭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