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如何说2017年?
在清朝,公元纪年法还没有普及,人们还是习惯使用干支纪年。当时的人并不会直接提到“某年”或者“某年某某月”之类的现代语言,他们只会提到某个节气或某个节日的时间。 比如我们常说的“乾隆五十八年”“乾隆三十八年元旦”等,这种提法是不准确的。当时的人们不会以某个年份的开始时间作为纪年的起始点(除了公历新历年之外),也不会以某个月份的第一日为正月初一。
当时的说法是,某年的某个节气到了哪一天。比如说“乾隆五年立夏”、“道光二十年立冬”等等。冬至和立春这两个节气的位置比较特殊,古人用二分二至定节气,每年冬至之后立春之前的一段时间,被古人称为“残冬”的结尾。因此冬至立春之间的日期可以算作下一年的起点。而春节这一天的日期并不计入农历的年份之中。
所以古书上的“乾隆元年正月”其实是指“乾隆二年立春后第一天的正月第一天”的意思。而“乾隆四十年正月"则是指“乾隆四十一年立春后第一天的正月第一个庚日”的意思。由于古代的历法和阴阳历不同,一个闰月往往差几个月甚至一两年,而一个春季或者夏季又往往有好几个月呢!要换算成现在的公历时间,还得考虑入春和入夏的时间早晚以及闰月的年份。非常复杂,这里就不赘述了。有兴趣的可以自己百度“干支纪年法”。 当然,皇帝们也不傻,也知道自己下的诏书有时候理解起来非常困难,于是他们想出一个办法,就是在诏书中使用同音或近音字代替某些字。这样的好处是因为字形变了,但发音没变,故此可以达到混淆视听的目的。
举个例子来说明这个问题: 康熙皇帝在二十多年时间里先后三次宣布不举行庆典,不过这三次时间有所不同。第一次是在康熙十六年(1677年)十月,第二次在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十二月,第三次在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十一月。这三次都不涉及公历新年。不过康熙年间有很多其他的大事,如果把这些大事排在一起,恰好形成三个完整的十二年,每十二年之间有一个跨年,而且刚好把康熙帝在位期间全部包括进去了。这就是康熙帝的巧处了——他的诏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被理解为“某年在某月”的形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