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高山案原因?

宿鑫愿宿鑫愿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1,20亿流动资金突然消失,银行有没有审查的责任? 答:根据报道,这是香港一家叫Citigroup(花旗)的金融机构做的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试点业务。具体业务模式不清楚。按照花旗官网的介绍,他们做的一揽子融资方案包含以下三部分:

①进出口商收到海外客户的货款后,可以凭提单等文件向花旗申请融资;

②出口商在发货后、拿到海运提单之前,可以先凭收到的定金、预付款等向花旗申请信用证;

③进口商在付清全款,收到全部货物后,可以向花旗申请打包贷款。 所以,问题就变成:

①银行有没有权利审核这笔交易是否真实合法? 有!作为大型商业银行,无论是个人业务还是公司业务,对交易的审查都是严格的。即使是一个购买外汇的人要取现,也要提供合理的原因说明和材料证明。对于一笔超过20亿的交易,肯定要进行详细的行业分析和公司评估,不可能不进行实质性的审核就发放贷款。

②监管机构是否应当追究银行的法律责任? 看情况。 这笔款项最后流到哪里去,很重要。如果最终流向了国家明令禁止的地方或企业(比如逃往国外避税港的企业或个人),那么银行就应该承担一定的监管责任。当然,这种责任属于“疏于防范”之类的行政责任,不会太沉重。但如果款项的最终用途是正常的,则银行不应该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③会不会有坏人利用这套制度偷漏税? 一定会。而且这种事情早就有,不仅发生在国际贸易领域,还发生在国内贸易领域。以前有些企业找银行借入资金,然后让银行将钱打到自己控制的公司账户上,用来支付采购款,这样就能逃掉税款。现在这种情况仍然时有发生。

苏文苏文优质答主

中国银行高山案的原因:一是内控虚设,二是制度存在缺陷。例如,商业银行的岗位轮换、强制休假制度流于形式,未能产生风险制衡的效果;客户经理的授信调查和审核发放的职责过于集中,缺乏有效制约制衡机制。

中国银行高山案简述:

赵珉,原中国银行汕头分行营业部出纳、中国银行汕头分行稽核部稽核员。原高山(赵珉化名)在担任中行汕头分行稽核部稽核员时,利用职务之便,自1995年1月至2005年底,在长达10年的时间内,先后挪用中行汕头分行下属机构的5900笔单位和个人资金,涉案金额累计550亿元。赵珉最终归案,并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中国银行高山案损失分析:

2005年12月28日,赵珉作案手法败露。案发当日,中国人民银行汕头市中心支行根据总行的批复,将涉案的汕头市城区农村信用社50%的存款准备金、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等10家金融机构25%的法定存款准备金予以锁定,为公安机关侦查以及资金追缴提供保证。中国银行汕头分行在案发当日即发现现金库短款人民币321.9万元港币369.02万,此后通过全面检查和彻底清查,共发现短款3.6亿余元。2006年2月8日案犯赵珉被缉拿归案。

经专案组与相关单位和部门近6个月的艰苦努力,先后发现、核实和收回原高山侵挪的绝大部分款项,共计资金3.734亿余元,冻结其亲属控制公司的可疑资金7110.35万余元。2006年5月25日,该行向汕头市公安局提出请求对未收回的现金2677.005万元,存折、存款单637笔,共计7572万余元以及赵珉非法占有的现金26.3万元,向全市公开协查。2007年10月,该案件经过两审终审,判处赵珉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赃款赃物继续追缴。

此次事件被业界称为“史上最大的监守自盗案”,赵珉于2005年12月28日被刑事拘留。经审计,截至2006年1月25日,赵珉涉嫌侵挪资金共计3.74亿元。

我来回答
请发表正能量的言论,文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