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为什么违法成本低?
首先,所谓“违法成本”,是一个在经济学领域里的概念,本意指公民或法人因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而遭受的法律制裁或经济赔付。它包括两个层次的含义:一是违法行为受到惩罚,二是行为人所得到的收益(所得和可得利益)低于所受的损失。
这里的“违法成本低”,应该是指公安机关刑事立案率较高,而人民法院判决罪名成立的概率很低,从而行为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收益远远大于其受害的程度。 那么,我国是否存在这样的情况呢?答案无疑是肯定的。例如,根据公安部2018年公布的《全国公安机关受理刑事案件情况统计表》显示,当年全国共有46.7万起刑事案件立案,而经法院审判,认定犯罪成立的只有约6.5万起,认定犯罪的比率约为13%,剩下的97%,以“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等理由被作无罪处理。
如果从罪刑相当原则来评判,可以说我国的违法成本实际上是很高的。造成这种情形的原因比较复杂,有法制不健全的因素、有司法机关办案能力因素,当然也有当事人自身因素。
但是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所谓的高“违法成本”,是相对于经济领域的成本来说的,并不是指刑罚本身的成本很高,更不是指刑法对每种犯罪都设置了很高的刑罚。事实上,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大部分犯罪,法定刑都比较轻,有的甚至是轻、缓刑或者免罚的。所以,对于大多数犯罪分子而言,他们通过违法犯罪行为得到的经济收益是非常有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