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家化如何撤销要约?
1. 先说一下,这个案例涉及到的是上市公司公开增发的股票。目前,只有上市公司大股东可以实施要约收购;其他主体要收购上市公司的股份需要先取得A股市场投资者的同意(因为A股实行的是审批制),只有在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才能实施对目标公司的收购。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上海家化的行为属于撤销之前的要约——因为该撤销公告已经获得了中国证监会核准。
2.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和目前A股的实践,一个资产重组方案要经过发布预案、发审委审核、发出董事会公告、发布停牌公告、发布进展公告、发放认购通知书并确定认购结果等多个环节,才有可能最终实现。其中,在发布初步的方案预案时,虽然还没有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但出于信息披露的要求,还是需要发布出来让投资者了解的。
3. 在这个案例中,上海家化最初发布了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随后由于受到股东减持的限制,而决定取消发行计划,因此通过发布取消发行的公告来实现。按照《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监管的相关规则,这都属于必须披露的信息,应当予以公布。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本次取消发行涉及的数量较大,达到拟发行股份数量的70%以上,根据规定,上海家化还需要召开股东大会重新作出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