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多媒体谷?
2017年3月,上海市政府发布《上海市互联网文化产业创新发展规划》(简称“规划”)。 规划中提出建设三大文化产业园,其中一个就是上海多媒体文化产业示范园。
一、功能定位 根据有关文件,多媒体艺术创意园的功能定位为: “一个基地” 即数字新媒体内容生产与孵化基地; “两个中心” 即网络视听节目交易和传播中心以及影视节目交易中心; “三个基地” 即网络游戏研发和运营基地、移动互联内容和衍生产品制作基地以及动漫游戏美术创作基地; “四个平台” 即网络原创品牌孵化平台、数字新媒体产品研发平台、网络影视剧开发制作平台、移动互联内容及产品交易平台。
二、发展目标 到2015年,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型企业10家,拥有核心专利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40家,开发各类数字内容产品3000个,相关产业营业收入达到600亿元。 ——这个目标实现了吗? 到了2016年底,据官方统计数据, 上海现有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空间)128个 ,其中市级园区(含孵化器)59个。初步形成一个多点支撑、功能互补的文化产业布局,基本实现了全市各区(县)均有文化产业园区的目标。
根据上海市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局官方网站发布的《2016年全市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发展报告》显示 :2016年,全市从事数字出版业务的企业共798家,比2015年下降6.7%;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的企业有10家,比上年增加2家;销售收人在500万元以下的企业374家,比上年减少257家。
三、政策措施 为推进文化产业园区的建设,上海制定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 从土地使用、税收优惠、投融资支持、财政补贴、人才支撑等方面,为文化产业园区提供政策扶持。
比如,对经认定的经营性文化产业园区购买物业,按购买价格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为每平方米300元,用于改善文化企业的经营环境。 对新设立的经营性文化产业园区,由市级财政资金一次性拨款500万元作为园区启动投入,用于入园企业经营发展。 对于年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5000万元和1000万元的演艺企业,分别奖励300万元、200万元和100万元;对于新设立的演艺企业,当年收入达到500万元的,奖励50万元。 除此以外,园区还享受上海市关于创新创业的房租补贴、贷款贴息和政策优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