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地结局为何那么惨?
我认为,李光地的悲剧命运是他自己造成的。 李光地出身福建晋江一个书香门第,从小天资聪颖,据说三岁识字,五岁能诗。康熙元年(1662年)中进士后,在仕途上一路畅通,到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的时候,已经是太子太傅、文渊阁大学士加吏部尚书衔了,相当于中央组织部部长兼人事部部长兼任副部长,从一品。这样的官职在康熙朝的汉臣里也算排得上号的。 然而就是这样一位位极人臣的汉臣,在雍正继位之后却厄运来临。
雍正即位之初,由于曾经承诺“永不加赋”,所以只是裁撤了太监和皇家的部分俸禄来弥补财政缺口,并没有增加税收,因此朝野上下对于这位新皇上还是颇有期待的。而李光地在雍正初年因为办事勤敏,依然颇受信任。但到了雍正五年就情形急转直下。
这年正月爆发山西藩司库银案,四月又爆发四川钱粮亏空案,两省巡抚、布政使等地方大员纷纷被拘夺职或遣戍边卫。五月,李光地被雍正指为其父李煦贪污案的罪魁祸首,命其自行勘验家产,李光地因此惊惧交加,患痘病倒。
其实雍正帝对李光地的惩处还远未到位,根据清制,大臣犯了贪酷之罪,往往革职逮问,家属流放为奴,但是李光地不仅是贪腐,而且是虚报冒领,贪污公款达数万之多,按照清律应该处斩,因为是翰林出身的二品大臣,所以可以免死,腰斩于市,家属发配三千里外。
李光地得知此判后,大呼“我是国家的老臣,有功之人,皇上应该怜惜我。”显然他对雍正的所作所为还没有清楚认识。实际上,雍正帝此举不过是依例处分,并无特殊之处,李光地如果此时低头认罪,或许还可以网开一面,但是他坚持自己的清白,不仅不认罪而且还一再提起旧日功劳,自请赐死,这就让雍正感到难以容忍了 就这样,一位本来应有很好前途的大清重臣,没有死在战场上,也没有老死狱中,而是被自己愚蠢的忠诚和清廷严刑峻法一起绞死的,实在可悲可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