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墅楼顶属于谁?
题主好,这要看情况。 首先,从法律关系来说,建筑物分为地上物与地下物。一般意义上的别墅,即低层住宅,其土地及房屋是单独办理产权证的,属于地上物(虽然只有两层);而公寓等高层住宅一般是地下室先于地上部分建设并单独办理产权证,因此属于地下物。 其次,看建筑区划内是否设立有公共绿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七十四条之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建筑区划内已经设立的公共绿地除外。换言之,如果别墅区设立了专门的公共绿地,那么,公共绿地的地面和顶棚属于小区全体业主所有;如果未设立公共绿地,则别墅区的地面和顶棚不属于小区全体业主所有,而是归开发商所有。
要看屋顶的性质。如果屋顶是作为专用区域使用(比如,建了消防水箱或者设了太阳能板),那么,该部分属于开发商所有;如果屋顶作为公用区域使用,即对业主的室内空间不构成实质的影响(比如,没有影响采光),那么,该部分属于业主共有。
最后,看合同约定。如果有合同约定,且约定明确的,按合同约定处理。如果没有上述两方面的规定或约定,则该部分属于开发商所有。 以上,望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