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公司会倒闭吗?
2016年的《商业银行法》里已经明确了,银行可以破产,保险公司也可以——只不过还没有先例而已。 最近大家讨论的平安理赔难、新华保险合同违约事件,本质上还是寿险公司负债经营的问题。和财险公司不一样,人寿保险公司主要产品是人寿保险、年金保险,这两类保险的合同条款中普遍有一个“免责期”或者“观察期”,在免责期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给付责任;过了免责期之后,保险公司才开始承担保险责任并支付理赔款。
寿险公司的“免责期”设置普遍较长,比如平安人寿的个人长期意外伤害保险规定,被保险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含第一百八十天)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公司退还已收保险费;因意外导致的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而个人长期健康保险(个人寿险)的“免责期”更是长达两年!
也就是说,客户购买寿险产品的时候,合同签订后两年甚至更长的时间里,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可以不予赔付。在这期间内,如果保险公司因为经营不善面临危机,甚至可能破产清算,那么客户的利益就难以得到保障了。
目前我国的寿险行业经过几年的整顿和调整,整体运营状况良好,没有出现太大的问题。但同时我们也要注意到,我国寿险行业的监管仍然相对较松,相比国内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来说,约束机制明显不够。希望未来的监管制度完善后,能够从根本上解决寿险公司经营不善给消费者带来的风险。